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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红牛缠斗没有赢家

来源:国际商业网    发布时间:2023-01-04 09:47   作者:国际商业网   阅读量:7527   会员投稿

近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之间的缠讼再次出现新进展,让中泰红牛之争再次进入公众视线。2022年12月29日晚,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诉请的1995年11月10日四方签订的《协议书》第一条有法律效力。该条款的主要内容为: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对此判决结果,中国红牛在官网上发布声明称,根据(2019)粤0391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有效条款,我司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为:“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负有的法定义务为:“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它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泰国天丝随后发布声称:“该判决只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判决书在程序与实体存在重大错误,天丝公司已启动上诉程序,将坚决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自2016年开始,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围绕系列商标权、生产经营权、盈余分配、股东资格确认等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诉讼。但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上述协议签字代表是泰国天丝现任董事会成员,泰国天丝及其代理人为何敢于在法庭上对协议真实性不予认可?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外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但为了商业利益突破法律和诚信底线,这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缠讼的背后,自然也有市场利益之争。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能量饮料市场蛋糕不断扩大,总体市场规模或突破500亿大关,而中国红牛长期占据能量饮料市场份额约50%。

巨大的利益驱动之下,也许让中外双方都已忘记了“初心”。上述判决书显示,中泰红牛的合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3年,泰国天丝公司创始人许书标为在中国生产红牛饮料而来到海南投资建厂,设立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因红牛饮料含咖啡因、肌醇等需审批才能用于生产的添加剂成分,一直未能取得生产许可批文而无法投产。后许书标结识了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严彬引入中方公司加入合作,1995年9月,红牛饮料获批可在中国合法生产。此后的20年间,双方默契合作,华彬集团实际操盘,中国红牛培育了消费市场和消费理念,引领中国功能饮料行业的崛起。

直到2012年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去世,双方关系逐渐恶化。如今,这场本是多赢的合作,却在旷日持久的诉讼中陷入了内耗。双方投入大量精力进行诉讼和市场争夺,2012-2020年,红牛整体国内销售量市占率下滑超过3成,从 82.1%跌至 54.5%。

事实上,中泰红牛官司缠斗受损的不仅是争斗双方,还有无辜的消费者。自2019年起,中国市场陆续上出现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等多种产品,这些产品有的是普通饮品,有的是保健饮品,且与保健食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外包装极其相似,消费者对产品配方及含量更难以了解清楚,无论是故意为之,还是为了合法权益,有媒体指出,“三个红牛”争夺,间接的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外红牛斗法还伤及了整个功能饮料产业,扰乱了市场秩序。由于竞争双方开展各种形式的价格战,导致能量饮料整体零售价不断下滑。有专家指出,今年1-11月,功能饮料品类零售均价同比下降2.7%。这显然不利于能量饮料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发展。这不仅让人想起当年的加多宝王老吉之争,十年拉锯战的结果是,最终加多宝债务缠身,王老吉大伤元气,凉茶市场整体萎缩近半。

前车之鉴犹在,中外红牛的缠斗注定没有赢家。双方能否化干戈为玉帛?在商业合作中,诚信经营、公平分配亦应是基本原则,在契约约束下,谁做出的贡献多,谁就应该分配得多,这是公平应有之义。毕竟,无论商业合作还是商业竞争,从来都不是零和博弈。(稼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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