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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惠金控:港交所或再迎新改革料优化创业板机制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时间:2023-10-25 15:50   作者:证券之星   阅读量:6820   

近年来,香港的创业板市场表现欠佳,指数屡屡再创新低,以至大家要求改革创业板的呼声不断。港交所近期发布公告宣布,就改革创业板上市机制事宜,提出“简化转板机制“的改革建议,并行为期6周的公众咨询。百惠金控认为,建议方案的方向及执行方案都非常明确,一旦实施,将惠及目前盈利限制的中小企业,为创业板长远发展重塑吸引力。

百惠金控:港交所或再迎新改革料优化创业板机制

港交所的创业板自1999年以来迎来多次的改革。在2018年2月,港交所经过公众咨询后决定废除创业板的“简化转板机制“,希望能够杜绝个别公司滥用创业板相对低的上市门槛,用 “空壳公司”来滥竽充数的恶劣行为。然而,更加严格的上市门槛将一些中小企拒之门外,创业板自此一直陷入冰封状态,新股寥寥可数,近两年完全没有新股上市。五年后,港交所终于刊发咨询文件,提出实际建议振兴创业板市场,其中正正包括了重启“简化转板机制“。

港交所的咨询文件提及,在新引入的「简化转板机制」下,合资格的创业板发行人转往主板时毋须委任保荐人进行尽职审查,或刊发达到「招股章程标准」的上市文件。

在「简化转板机制」下,转板申请人必须:

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资格;

已刊发作为创业板发行人的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期间拥有权和控制权不变以及主营业务未发生任何根本性变化;

符合:每日成交金额测试 – “简化机制“下的转板申请人在转板申请前的250个交易日1及直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卖为止,须有至少50%的交易日达到最低每日成交金额门槛;

符合: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测试 – “简化转板机制“下的转板申请人在参照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须达到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规定,及在转板申请之前12个月及直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卖为止皆有良好合规纪录。

创业板新股发行申请人必须:

确保其在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的合计研发开支不少于3,000万港元,而每个财政年度的研发开支占同期总营运开支达15%或以上。

取消季度报告汇报。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若一切顺利,预计新规将于2024年上半年实施。创业板的新规旨在帮助发行人降低合规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壳股交易再次出现的风险。 百惠金控认为,港交所目前的重整部署表明,大型上市公司的庞大盈利和现金流再已不是唯一的关注点,相反市场更专注于吸纳具有潜力的小型股公司,以推动市场的多元性和持续性增长。新规将扩大中小企在创业板集资上市的空间,相信新一轮的发行活动能引起各方投资者的关注。

IPO上市发行涉及多层持份者,金融机构在发行中均担当重要的中介角色,例如保荐人和包销商法律顾问、银行、结算参与者、股份过户登记处和监管机构等等。在选择券商时,投资者应该事先了解券商的资质。以立足香港的百惠金控为例,旗下的百惠证券已获得香港证监会核准,可从事第一类和第四类受规管活动,使本地及内地企业来港上市进行投资时,能得到更完善的配套支持。展望未来,香港能再各方努力下重塑汇聚优质稳健多元的金融市场,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重要声明:以上内容由百惠金控提供,仅作参考,并不能完全代替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和需求,建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制定最合适的投资策略。

百惠金控,旗下的百惠证券获香港证监会发牌进行第一类及第四类受规管的持牌活动。同时,旗下的百惠资本(中央编号: BSM550)持有第六类牌照,并且拥有保荐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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