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2-12-16 17:19 作者:证券时报 阅读量:81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益分派方案。
2.若本次分配方案公告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按照固定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调整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100000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5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20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现金分红将于2022年6月21日通过股东信托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江苏申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申通阀门三基地
联系人:张启强,陈
七。参考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配股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申通阀门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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