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topr
ad1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焦点

深圳市住建局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1-11-02 17:04   作者:东方财富   阅读量:8054   

深圳市住建局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引导闲置低效利用的既有非住宅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103010明确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酒店,厂房,R&D房,仓库等非住宅存量房屋可申请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后的经济适用房租赁对象为本市新市民和年轻人,租金标准按规定执行,年租金涨幅不超过5%

深圳市住建局于《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该省重点发展城市: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设区市市区;“四大都市区”核心区内的城市;工业大市,大县。重点发展城市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