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源紧张、成本攀升保供形势至稳亟待多方合力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10-30 04:44 作者:中国网 阅读量:6492
得益于中国疫情防控得当,中国经济复苏力度不断加强在双碳目标指引下,中国能源转型加速,能源双控,大气污染防治,工商业经济复苏,国外订单回流等驱动天然气能源消费和存量快速增长但近半年来,以天然气为代表的国际国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不仅推高了我国经济发展成本,也给民生和供给带来了巨大压力
下游燃气公司一方面需要努力找气保供,另一方面又要承担上游燃气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涨,压力很大在一些煤转化为天然气的地区,这种情况更加突出
农村煤改气市场亟待打破。
2017年以来,国家对农村居民清洁取暖价格作出明确政策为保障从事清洁供暖服务的企业的基本收入,从而保证居民能够负担得起,进而保证清洁供暖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要求执行政府引导的农村地区陆上管道天然气供暖燃气阀门站价格,实行居民燃气价格自2017年实施煤改气以来,部分上游气源企业从未将农村居民煤改气纳入上下游供气合同的居民用气范围,也未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居民门站价格相反,他们制定了先涨价,后供暖季再退的规则,今年依然如此根据上游供气企业近三年向第三方核查公司提供的核查规则和程序,内容复杂,条件苛刻,被核查企业无法全额获得气价上涨的气费返还因此,绝大多数从事农村煤制气供暖的企业都存在严重的气价倒挂现象由于供暖季居民用气量大,企业承受巨大压力,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倒闭破产比如河北省,上游供气企业进行了农村煤改气20%~47%的气价结算,在缺气期间超过3元/m3,而居民销售气价严格控制,在2.3~2.7元/m3不等,不允许阶梯气价,气价倒挂在0.5~1元/m3其他上游企业从未执行国家将煤改气居民燃气纳入居民站价格的政策,仍向下游燃气公司销售高价燃气,且从未返还燃气价格
据本站财经报道,以河北某下游企业为例,2017年至2020年底,农村煤改气累计气价收益率仅为22.3%截至目前,上游尚未对其用于保障2020年冬季农村居民生活的高价燃气实施任何退款
而且在2021—2022年上游气源购销合同中,上游供气企业暖季用气量必须按淡季月用气量1,333,603的比例签订但伴随着最近几年来农村群众对壁挂炉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户均用气量和用气量占比每年都在增加,下游企业用气量占比也在逐年增加但城镇,农村工商业用户数量少,用气量低,无法实现淡季,暖季1:3的用气比例结构事实上,农村从事煤改气的企业数量一般在1:6家到1336010家之间上游供气企业提出这个政策,下游企业签不到足够的供气,民生无法保障
用气少,价格高,冬季保供压力大。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上半年我国天然气市场需求同比增长21.2%,与同期相比增长23.5%
在今年9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关于天然气价格多次上涨,供气紧张情况的报告》中,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指出,从城市燃气企业气源采购情况调查来看,气源供应合同不足且持续减少,部分地区减少比例达到7—20%,预计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供暖期间,城市燃烧企业缺口将进一步扩大至5%—10%如遇极端天气,缺口将急剧增大,冬季天然气供应形势异常严峻
此外,在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下,今年天然气价格快速上涨,达到历史新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布的中国LNG出厂价指数显示,5月份天然气价格指数为3292元/吨,到10月25日,价格指数已上涨至6864元/吨,5个月上涨109%。
根据消息显示,2021年以来,上游气源机组供应价格持续上涨从4月份开始,居民/非居民的价格都是以闸站价格为基础上涨了5%,从7月份开始,非居民的价格再次上涨了5%,9月份非居民的价格上涨到了20%预计11月供暖期开始前仍有涨价窗口目前,由于天然气上下游价格改革进展不一致,虽然上游门站价格已基本放开并由市场形成,但下游向终端居民用户出售的价格只能由政府引导,不能及时反映下游气源购买价格的变化上游提价时,下游燃气公司无法将价格传递给终端用户,无法满足价格,只能赔钱保供,尤其是冬季供暖季,损失更为严重,尤其是河北部分煤制气地区
卖给普通人是2.68元,而从现货购买则是5.4元左右进入供暖季可能更贵据测算,这个供暖季可能要花费4000万元左右,资金缺口难以维持河北一位燃气经营者无奈地说
工银研究中心分析师陈辰指出,就我国天然气行业市场主体而言,上游供应商高度集中,国内天然气资源供应以三大央企为主,合计占国内天然气供应的87.1%纵向一体化带来的垄断导致下游采购商议价能力不足
顺天然气价格机制保民生用煤改气保价保量。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华北农村居民用气量约120亿立方米,仅占我国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量的5%,总供应量的3.6%也就是说,上游陆上管道天然气资源完全有能力为华北农村居民提供保量保价的煤改气
今年6月,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
好今年天然气供用气合同签订和油气管道保护等工作的通知》,明确三大油气企业与城燃企业签订合同确定气量时,要明确约定煤改气等居民气量和非居民气量,对于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界定不清的气量,由地方政府负责认定,先按照居民气价统一结算,杜绝在合同中出现居民气量不清晰的情况。
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下发《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明确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范围,对农村煤改气量价齐保,提供财政支持河北省也于同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和居民日常生活用气,一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农村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上游气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的政策,积极筹措资源,与下游企业足额签定用气合同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看来,该通知阶梯气价中的一档气价相对便宜,农村按此标准执行十分合理,应当保持农村居民用气价格在合理可承受范围,以此推动农村,偏远地区的燃气普及。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在调研报告提出,针对今年冬季可能出现的异常严峻的保供形势问题,建议国家发改委协调上游气源单位维持既有气源合同量,价的稳定供应,并出台保障民生及不可中断用户的冬保措施,国产气资源优先保障此类客户,协调保供期间上游气源的供应量,价格构成,确保采暖期天然气资源价格涨幅合理,与城燃企业共同保障今冬明春的天然气平稳供应。
河北某下游燃气公司向记者反映,10月22日,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发出《关于调整2021年冬季购销合同中石化部分价格的函》,根据此函内容,上游气源单位——中石化临时调整已签合同中的天然气供应价格,2021年11月—2022年3月基础量中部分价格上涨最高达0.347元/方,增量部分按与当月LNG现货价格的差执行临近冬季供暖期,本来今冬保供压力就大,下游承受成本压力如山,此时中石化临时涨价,无异于雪上加霜该人士向记者直言
上游央企掌握着这个行业的绝对资源,但对气代煤的平价保供始终没有本质突破目前陆上资源量,中俄东线和西线的资源量完全能保证咱们老百姓的用气需求希望上游央企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资源配比要更加合理,不能把担子一股脑转移到地方和下游企业身上一燃气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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